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四版>>

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罚没物资集中销毁行动

2021-08-03 12:37:14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吴 敏 陈 永 江 岱)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罚没物资集中销毁行动,销毁侵权假冒等罚没物品总数8.84万件,货值20.31万元。

据悉,本次销毁的物品包括:农村假冒伪劣食品3.44万件,货值5.25万元,涉及假冒名酒、不合格调和油、过期保健食品及调味品等;其他罚没物品5.39万件,包括侵权假冒服装鞋帽、皮包、皮带、化妆品、电池、不合格一次性防护口罩等。销毁物品涉及侵权假冒杏花村、牛栏山等商标。

据介绍,自2020年10月起,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结合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针对农村重点场所、重点主体、重点品类,坚持边打击、边规范、边提升,着力整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净化农村消费市场,助力厦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20年10月到2021年6月,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30件,移送公安机关4件,查扣违法食品2.31吨。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农村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系列案。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两起涉嫌生产商标侵权、非法添加豆制品案;联合公安机关,突击检查了辖区两家豆腐作坊,现场共查获带有“银祥”标识的豆腐144板、塑料筐381个,7名相关当事人由公安机关带走调查。

《中国质量报》【信息速递】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企业代表在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政务服 ...

  •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凤阳镇源盛农业菱 ...

  • 访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 ...

  • ​休渔结束 千舟竞发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夏季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