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谢旺江)近日,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管局向重庆网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燃科技)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网燃科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这场跨越了3个年度的网络广告违法案结案。
据悉,2019年,网燃科技作为直播App开发运营公司,与广州全佰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佰公司)签订《全渠道推广代理合作框架协议》,委托全佰公司在全渠道推广当事人的产品,全渠道包含今日头条、趣头条、抖音、西瓜视频、火山视频等多个互联网推广平台。2019年7月至10月,网燃科技为推广其产品Ulive直播App,委托全佰公司在趣头条发布两条广告,广告内容为:1.广告标题为“好消息,小姐姐带你赚钱0门槛,每天投30元赚了700元”;2.广告标题为“10分钟挣800元,无需任何押金,躺着就能赚钱”。
这两个广告影响恶劣,分别在上海、广州等城市引发投诉。经2020年“3·15”晚会曝光后,全佰公司已经被广州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经查实,当事人全年支付了75万元给全佰公司作为全渠道推广的费用,其中为发布这两条广告支付了10万元的预付款,根据点击量全佰公司从10万元的预付款里进行结算。经查实,第一条Q粤青游国际的广告费用结算费用是1454.58元;第二条Q华宇联盟的广告费用是18806.79元,因此,两条广告总共花了20261.37元。
2020年12月23日,北碚区市场监管局接手此案,根据《广告法》第四条展开对网燃科技的调查。经过该局执法支队严格而复杂的取证,显示这桩互联网广告案虽然案值不大,但是却具有典型性警示价值。网燃科技广告内容含有“每天投30元赚了700元”“10分钟挣800元”等虚假内容,其广告内容引人误解,且容易误导上网用户去点击相关链接。 有证据显示,该类广告伪装成新闻报道形式,非常具有欺骗性。如果不以此为戒,将让更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网燃科技必须消除影响,并缴纳罚款81045.48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