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二版>>

甘肃7举措力推食品经营许可改革

2021-08-24 10:26:01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李昭辉)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实行备案制、推行告知承诺制、精简申报材料、优化许可事项、缩短许可时限、完善注销机制、实现信息共享7项举措,全力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

《通知》指出,食品经营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由审批改为备案,由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实施。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无需备案。将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多证合一”登记范围,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餐饮连锁企业,以及《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已明确的小餐饮、非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食品小销售店推行告知承诺制,实行“证照联办”。

根据《通知》,申报材料将精简为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可在线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交)、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布局及操作流程文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等4项。

《通知》提出,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在就餐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除外),无须在经营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经营项目。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如不直接经营食品,无须申办食品经营许可。仅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预包装食品简单加工、水果拼盘制作、在专用操作区域制作酱卤肉为半成品原料的热食类食品,或者售卖冷食酱卤肉,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须载明“冷食类食品制售”。

《通知》要求,对材料齐全或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许可部门可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确需现场核查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除以告知承诺方式当场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外,其他审批方式(含现场核查)的许可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通知》还就完善注销机制,实行简易注销、依法强制注销,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实行“一网通办”和登记注册相关信息共享,实现“一次申请、证照联办、便捷取证”,及时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食品经营许可信息等事项作了规定。

《中国质量报》【新闻快讯】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调味品生产企业 ...

  • 2021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在重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因地制宜地发展特 ...

  •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酒 ...

  • ​山东省枣庄市税郭镇吸引许多外出打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