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尽其用 消除浪费
浙江创新食品抽检备样处置新模式
本报讯 (记者 曹吉根)7月21日,浙江省湖州市儿童福利院收到了一批特殊的礼物,这些食品都是浙江省和湖州市监督抽检采购的备样,质量安全合格且在保质期内。
此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还向结对帮扶乡村捐赠了数批备样食品。这是今年该局为落实反餐饮浪费总体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全国率先出台的抽检备样处置新办法,目前已经累计向社会捐赠食品价值71.3万元。
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抽检处负责人介绍,大量的食品抽检备样,除少数因不合格需销毁处置外,绝大多数合格备样积压在检验机构,带来极大食品浪费。为此,该局为确保物有所值,发挥样品最大效益,以对财政资金使用高度负责的态度,探索建立食品抽检备样处置工作长效机制,出台《浙江省食品安全抽检备样处置办法(试行)》,填补了国内食品抽检备样处置工作管理空白。
该办法规范了全省食品抽检备样处置工作,优化处置程序,确保食品抽检备样处置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对食品备样从登记之日起,就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拟采取处置措施,并且在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开展一次集中处置。
在对不合格品予以销毁的前提下,办法规定对检验合格的,满足样品保存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状态良好的样品,原则安排捐赠。省级首批捐赠对象为挂联帮扶乡镇,由当地政府统筹分配至村居养老机构或贫困家庭,同时还要积极对接“粮食银行”“食物银行”等慈善公益组织,拓展食品合格备样处置渠道,提高食品备样处置效率,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对价值较高的样品,视情组织安排拍卖活动。如风险监测或科学研究等工作需要,经审批同意后机构可以留用。今年,杭州、金华等地累计安排132批次用于检验机构课题研究,节约买样费8573元。
办法还明确了阳光处置、公正廉洁的要求。设置处置工作审批程序,由承检机构每季度向食品备样处置的责任机构上报需集中处置的备样信息,提出处置方式建议,食品抽检职能处室与财务部门联合审批。必要时由食品抽检职能处室组织专家对处置方式进行论证。年底向社会发布处置备样清单通告,并向本级机关纪委和财务部门报告。
为确保备样处置安全,办法规定保质期少于一个月的质量合格备样只能做科研留用,不能捐赠。还要求捐赠和拍卖样品必须加贴“处置样品”特殊标识标签,避免处置样品重新流入市场。此外,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经对接保监部门和相关保险机构,拟开发设计食品备样安全利用新险种。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