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何 可)国家知识产权局8月19日发布通告表示,依法驳回“杨倩”“陈梦”“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并将不断强化对包括奥运健儿在内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权的保护。
通告指出,在第32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中国体育代表团取得优异成绩,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荣誉,但个别企业和自然人把“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进行恶意抢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合法权益,已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谴责,并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对第58130606号“杨倩”、第58108579号“陈梦”、第58265645号“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含一标多类)予以快速驳回。
通告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依规严肃处理,持续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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