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在孵化培育中小微企业、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我国将支持和引导示范基地向农村延伸
本报讯 (记者 丁 莹)近日,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介绍,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127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入驻电商企业7.35万家,较2019年底增长12.9%;正在孵化的电商企业1万余家;从业人员超过151万,其中吸纳农民工就业9.76万余人,超九成示范基地开展了电商扶贫工作。2020年,基地电商企业获得投融资总额417亿元;开展电商培训75万人次;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6.37万亿元,同比增长13.3%。目前,新增的16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已经完成公示。
据了解,2012年,为更好地发挥电子商务企业的集聚和辐射效应,促进电子商务在“十二五”及未来一段时期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商务部确定了首批北京市通州商务园等35家基地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在孵化培育中小微企业、促进业态模式创新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创业就业、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要突出区域特色、实施科学规划、兼顾地区发展平衡;促进产业聚合、实现协同发展;注重营造环境、强调规范引导。其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管理体制,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筑完善支撑体系;创新公共服务模式,促进交易行为规范;创立多元投资体制,构建良好服务体系;鼓励创建孵化中心,健全产学研用合作与创新机制;发挥基地规模效应,服务市场体系建设;建立人才发展战略,健全人才引进机制;构建战略研究机构,加强基础应用研究;发挥电子商务引领作用,完善现代流通体系。其重要意义在于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是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与杠杆作用,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发挥电子商务产业聚集优势,支撑城市、区域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整合社会服务资源,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业做大做强的重要依托;是增强城市和区域经济发展活力、聚合资源,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的有效途径。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近日,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电子商务专家,依照《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办法》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现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各地推荐的65家其他优秀电子商务园区进行了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并经综合考量,择优选出16家基地增补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高峰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围绕推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高质量发展,着力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发展布局,加大分类指导和动态调整力度,提升示范创建水平。此次结束后,将根据公示结果及时正式发布。二是支持示范基地间的交流合作,实现不同区域、不同省份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三是支持和引导示范基地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快补齐设施不足和服务短板,助力优质农特产品开发和农产品上行。四是支持具备条件的示范基地“走出去”,通过在境外拓展业务,与跨境电商平台和企业合作,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传统外贸转型升级。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