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 渊 田 地)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推进保健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落实主体责任视频工作会议,启动全市保健食品经营者自我声明认定诚信店工作。
会上,锦州市市场监管局解读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会议明确,2021年保健食品企业诚信建设工作,将在去年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企业主导、部门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承诺、全程公示、多方监督、失信惩戒”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自我声明为主要方式的企业诚信建设、诚信店认定工作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推进全市保健食品企业诚信经营。部分企业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各大型商超企业负责人、各连锁药店总部负责人签订了保健食品诚信经营承诺书。
会议还对锦州市2021年保健食品企业诚信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要规范经营,达到文明城市创建的需要、诚信经营的需要、规范化管理的需要;二是监管部门要严格管理,达到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要求、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履职尽责的要求;三是要通过“自我声明,自我负责”“我承诺,你监督;我失信,受惩戒”的诚信建设主旋律,营造经营者、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监管部门、企业要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市所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都参与到公开承诺工作中来,全面推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公开承诺工作。
同时,锦州市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在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购买保健食品时,要查看经营者是否主动公示诚信经营承诺书,通过扫描“诚信码”对在售的保健食品相关信息进行即时查询。消费者如发现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可随时通过企业“诚信码”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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