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
山西将构建“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体系
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到2025年,重点围绕全省农业、制造业、文化旅游业等优势和特色产业,建成先进的标准体系和认证模式,形成200个左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高的产品和服务品牌,打造一支重视质量、崇尚品牌、追求卓越的企业家队伍,培养一批具有匠心精工精神的产业工匠队伍。”近日,山西省政府出台《关于打造“山西精品”公用品牌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通过“高标准+严认证+强监管”管理机制,构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体系。
《意见》提出,将出台和完善“山西精品”相关措施,统一标准、统一依据、统一规则,开展自愿性认证,并统一公布“山西精品”名单。创新“山西精品”认证评价方式,探索声明、采信等评价新方法。
引导“山西精品”公用品牌主体培育。结合全省实际,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代产业集群为主体,梯次选择一批相关企业为培育对象,逐步实施“山西精品”培育工程,加大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的力度,形成更多的国际国内先进品牌,鼓励和支持“山西精品”获证企业拓展国内国际市场。
山西将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山西精品”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彰显产业特色、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山西精品”先进标准体系;将按照“企业自主申报+第三方认证+政府监管”的思路,建立“山西精品”认证模式。支持企业自愿申报“山西精品”认证。同时,规范“山西精品”公用品牌标志管理使用。由省标准化和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山西精品”标志征集评选,确定能够诠释和体现“山西精品”内涵特质、文化元素和品牌精神的标志;“山西精品”获证企业可在认证范围和规定期限内,在相关的包装、说明书中合规使用“山西精品”标志;完善“山西精品”保护制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由高等院校、社会培训机构、成人教育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和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品牌建设人才培养体系。
市场监管及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山西精品”获证产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惩失信认证机构、从业人员,提高政府监管影响力和震慑力;建立群众评价机制,多方征集社会意见,从产品质量、品牌信任、购买意愿等方面对获证企业和产品进行评价,进一步提升“山西精品”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发挥考核评价对“山西精品”建设的促进作用。
《意见》提出,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打造“山西精品”公用品牌给予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将支持“山西精品”公用品牌推广应用,对“山西精品”获证企业在政府采购、银行信贷等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支持“山西精品”走出去,鼓励“山西精品”获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广告投放、项目展览等品牌推广活动;鼓励在山西省登记注册、质量管理水平优秀的“山西精品”获证企业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