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丁 莹)9月29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召开的以“建立实施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制度,助力北斗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北斗基础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北斗基础产品认证规则》,将北斗导航用芯片、天线、模块、板卡四大类7种重要基础产品纳入首批认证目录,使用有关国家标准和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技术要求作为认证依据,同时明确认证实施的程序要求,确保认证评价过程和结果科学、有效。
在此前的8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会同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推广和应用部门建立采信机制、加大认证结果采信力度。
据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副司长薄昱民介绍,为规范北斗基础产品认证有序运行,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要求从事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认证活动,建立全过程可追溯的工作机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北斗基础产品认证机构及有关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管理。同时,将联合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建立起工作协同推进和结果采信机制,使认证服务产业质量提升的效能切实发挥出来。
薄昱民表示,建立实施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制度,是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国家重大科技战略的重要体现。针对北斗导航用基础产品开展认证评价,鼓励生产企业积极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申请并通过认证,可以有效引导企业树立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增强行业质量变革的内生动力,增加优质基础产品供给,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为构建完善北斗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市场监管总局将以加大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强化认证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政策宣贯解读、实施效果跟踪评估4个方面为重点开展工作,将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制度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中国质量认证权威品牌。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