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五版>>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两项关于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地方标准

2021-10-26 11:19:17 中国质量报

推进规范化建设 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两项关于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地方标准

本报讯 (谢旺江)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举办重庆市地方标准发布会,共发布了19项地方标准,其中两项涉及食品安全监管领域。

据悉,本次发布的《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指南》《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两项地方标准,归口单位为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目前,重庆市已建立市市场监管局、区县市场监管局、基层市场监管所三级食品快速检测体系,部分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也设立了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实验室建设与运行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管重要的基础工作。两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大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推进重庆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尤其重要的是,《技术规范》对检测项目和批次数、抽样规则、后续处置等提出了明确规定。《技术规范》科学设置检测项目,根据重庆市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人民群众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10大类30个品种设置快速检测的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特别是把国家规定的11种重点农产品纳入快速检测的重点品种。同时合理规定检测数量,要求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快检室每日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批次应不低于全部食用农产品进场批次数的90%;农贸市场快检室每日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批次应不低于该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的10%,且每月覆盖所有品种;其他快检室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设定快速检测批次数。同时优化创新方法,研究制定采样规则:明确食用农产品快检抽样种类、产地、规格等级、生产日期(或购进日期)均相同的视为同一批次。从同一批次不同位置和不同层次进行随机取样,样品经混合或缩分时应避免表面损伤。《技术规范》还对消除风险隐患,及时开展后续处置作出规定:食品快检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跟进监督检查或实验室检验,防控风险。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为重庆市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技术规范和建设的标准化提供了技术支撑。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圆满完成高危介质 ...

  • 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深入纤维家纺 ...

  • 江苏省连云港市积极探索建立中小企业 ...

  • 浙江省淳安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推广“浙 ...

  • 浙江省象山县市场监管局致力于“象山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