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监管水平 增强监管合力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本报讯 (记者 张文礼)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在答复全国政协委员有关“加强校园周边摊点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时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联合教育部等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等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保障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监管重点,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指导各地研究制定监管制度、出台监管措施,不断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先后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健全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强化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积极构建部门联动长效机制,持续部署加大无证餐饮和户外餐饮摊点整治力度,严查校园周边食品无证摊贩,严厉打击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和校园周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同时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通过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动“小餐饮”管理水平提升。
据了解,仅2021年春季开学前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就开展培训、宣传等约1.2万场次,受训45万余人次,监督检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75万户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11.3万余个,约谈4947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5万份,立案1482件,罚没款357.5万元,取缔113户,刑事立案9起。各地通过持续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有力净化了学校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市场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积极推行智慧监管,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积极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网格化管理,逐步建立移动执法系统,推动现场检查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同时,强化联查联动,不断增强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活动准入管理,压实属地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部门联查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售卖“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窝点”“黑作坊”,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严格规范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经营行为,加强对上学、放学重点时段巡查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食品摊贩集中整治,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推进社会共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中小学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健全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鼓励社会监督,推进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