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创新举措保护好企业的“商业秘密”
深圳8家企业获评商业秘密管理示范企业
本报讯 (许创业 记者 傅江平)近日,由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指导,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主办的首届商业秘密保护湾区峰会在深圳举办。峰会发布了2020年度广东省商业秘密保护大事件,8家公司获颁《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试点示范企业。
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场稽查局局长洪隽在会上介绍,《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是全国首个商业秘密市级地方标准,这是深圳市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上的重要创新。一路走来,深圳从最严知识产权保护到如今商业秘密保护标准化建设,一直沿着最优营商环境和企业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坐标,进行着全方位的探索。
据了解,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具备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3个要素,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也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一把利剑。长期以来,关于商业秘密的案件多涉及不正当竞争,侵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由于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上普遍维权意识弱、维权能力弱、维权过程难,导致这些涉及商业秘密保护的纠纷成为困扰被侵权企业的难点和痛点。
2020年7月,由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南山区人民政府共同建立的广东深圳(南山)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在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挂牌成立。这是广东省首个省市区三级共建的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其推出了将侵权受理工作前置、送法上门、建立部门间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建立社会智库等多项创新举措。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献表示,一年多来,南山基地扎实为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有关的咨询服务,真正成为了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普法宣传站、投诉举报点、综合保护区和典型示范地,对广东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发挥了标杆和引领作用。
多年来在标准建设上的成果和经验,让深圳市坚信,“标准化”是商业秘密保护的必由之路。《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规定了企业商业秘密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商业秘密管理组织、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商业秘密信息管理、员工管理、外部人员管理、物理区域管理、物品及载体管理、信息系统及管理、商务活动管理、信息出口控制、权限控制、评估与改进、泄密事件管理。
其中,在商业秘密管理组织上,提出企业最高管理者应具备商业秘密管理意识,保障商业秘密管理资源投入;企业应设置专门的商业秘密管理部门,或由具备商业秘密管理职能的部门开展商业秘密管理工作;企业应指定各业务部门的管理者作为各业务部门商业秘密管理的责任人,同时可在重点业务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密员,共同负责管理制度在本部门的落地,承担相应的泄密责任。
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上,提出企业应制定商业秘密管理的总体纲领文件,内容可包括商业秘密管理的目标、方针、适用范围、定义、策略、原则等;应制定商业秘密管理组织的运作机制文件,内容可包括商业秘密管理部门和各业务部门的组织架构、职责与分工、年度工作计划等;应制定适用于整个企业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可根据研发、制造、销售、采购、信息技术、财务、行政等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和特点,分别制定适用于各个业务部门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今年7月,为制定普遍适用于各行业企业的商业秘密管理体系规范,进一步推动标准的实施应用,深圳市确认将深圳开立生物医疗、深圳市小猫信息、深圳市帝迈生物等18家单位作为《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首批试点企业。
据介绍,《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拟于年底正式发布。下一步,深圳市将不断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形成对接企业需求、监管执法以及司法保护的更高效平台,形成商业秘密保护更大的合力,构建大保护格局。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