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头”等大事 下足“顶”上功夫
河南郑州启动美发育发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 宋晓霞 本报记者 孙中杰
“规范化建设有助于提升我们的品牌形象和服务水平,这是件好事,我举双手赞成。”10月15日,河南省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举办美发育发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化妆品法律法规培训班,会上,一位美发机构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据了解,为加强化妆品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水平,树立行业诚信典范,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郑州市“美发育发”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00家有一定影响力的美发场所、育发专营店、植物养发店、生发店和提供有美发服务的化妆品专营单位,按照“标准先行、以点带面、分类推进、社会共治”的原则,有序开展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活动。
根据要求,参与试点的单位,必须按照《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到符合河南省药监局制定的《河南省化妆品经营者“十要十不”行为规范》,即在经营场所悬挂《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十要十不”等内容宣传海报;按照《郑州市化妆品经营管理台账(模板)》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主体资质合规、规章制度健全、设施配置合理、经营行为规范、购进产品合法、进货来源可溯、经营产品合格、广告宣传真实、信息公开主动、责任落实到位10个方面全面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为做好试点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培训班上就《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美发育发”试点机构规范化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美发育发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一方面可以提高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督管理水平,推动行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一方面可以净化市场,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