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姚延敏)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开展了对该市辖区内团体标准的监督抽查工作,并于日前通报了监督抽查情况。
此次监督抽查的对象是2021年8月底前天津市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已抽查的团体标准不在此次抽查范围。这次主要检查团体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制定的团体标准是否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团体标准编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此次共检查团体标准30项,其中合格28项,限期整改两项,目前已整改合格。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社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培育和引导,通过政策宣贯、标准化知识专题培训、行业交流等形式指导社会团体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依法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规范团体标准制定、实施和修订程序和要求,提升标准制定水平。以培育高质量的团体标准为抓手和切入点,推动一批有基础、有潜力的社会团体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引领行业进步、开拓国际市场,制定发布一批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团体标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带动天津市团体标准化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中国质量报》【地方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