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章可循 违章必究
湖南对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动真格
本报讯 (黄欣芳 记者 王融国)为切实加强湖南省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促进校外托管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中小学校周边的居民小区里开设的校外托管机构,一直是许多双职工家庭为保证孩子午休、用餐、看护、接送、作业辅导的首要选择,但监管主体缺失、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经营行为不规范等诸多问题,也困扰着广大学生和家长。为此,《指导意见》在明确校外托管机构服务范畴的前提下,对依法经营、规范托管、保障安全等服务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须依法办理商事登记,非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应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并严格按照登记的业务范围和服务场所,依法依规开展托管服务。需变更登记内容的,应依法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事项,其中服务场所发生变更的,还应及时告知当地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
校外托管机构的安全、饮食卫生等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指导意见》规定,校外托管机构服务场所必须是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且满足封闭式管理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防设施与安保人员,严格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履行保障学生安全的义务。同时,要严格落实卫生、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保障托管环境、生活用品和食品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传染病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指导意见》还完善了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体系。明确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建立共同监管、联动处置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校外托管机构日常监管,同时负责办理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的商事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价格行为等职责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为确保校外托管机构规范运营,《指导意见》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外托管机构经营服务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查处非法、违规经营的校外托管机构。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管和民政部门将依法登记的校外托管机构名单及其登记信息,在部门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开,并探索建立校外托管机构黑白名单制度,督促合法经营。校外托管机构在登记时弄虚作假,或违反食品安全、卫生健康、物业和消防等管理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学校在职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意见有关规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相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