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贺 成
11月23日,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家政行业团体标准——《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建设规范》(以下简称《标准》),通过引导和规范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促进江苏家政服务行业解决“散、小、低、乱”等发展不规范和有效供给不足等问题。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家政行业员工制建设规范,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11月24日《现代快报》)
员工制家政企业建设规范,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对于全国家政行业员工制建设规范具有样本意义。
母婴护理、养老照护、高级管家、家庭厨师、收纳、保洁……蓬勃的市场需求推动行业快速发展,也推动家政行业成为劳动者尤其是农村劳动者就业的好去处、致富的好帮手。
此外,还有数据显示,中国家政服务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十三五”时期营业收入年均增速超过20%。艾媒咨询发布的《2021年中国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剖析及行业投资机遇分析报告》显示,中国家政市场规模由2776亿元提升至8782亿元仅用了5年,预计2021年中国家政市场规模将增至10149亿元,进入万亿级市场行列。
然而,在上述大好趋势面前,家政服务行业“散、小、低、乱”等发展不规范和有效供给不足等问题,却依然没有得到全面或者根本性解决。
“员工制”与“中介制”的区别在于,中介制家政企业只为用户与家政员提供居间服务,企业通过职业介绍获取收益,家政服务员的劳动报酬由用户直接支付。而员工制家政企业是指企业直接与消费者(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与家政服务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统一安排服务人员为消费者(客户)提供服务,直接支付或代发服务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的企业。
可见,员工制建设规范不仅是为家政服务员解决保险问题,更是在有效保障雇佣双方的权益,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出现。同时,在强化员工管理之后,员工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得到质的飞跃之后,更能满足现代家庭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因此,“员工制”取代“中介制”,可谓是解决家政业问题的良方。
毫无疑问,这样的“良方”,不应成为江苏一省独享,全国各地有条件的城市,不妨参照江苏标准,也拿出自己的“良方”来。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