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四级进口冷冻冷藏肉品信息互通
山西省政府出台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暂行管理办法
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近日,由山西省市场监管局起草制定的《山西省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全国首家以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截至目前,山西未发生一起因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疫情的事件。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处被推荐为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市场监管卫士”候选集体。
山西省是全国首家区域全覆盖对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含水产品)进行集中监管的省份。目前,全省11个设区的市进口冷冻冷藏肉品监管总仓均正常运行,对流入山西省的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水产品实行集中管理,开展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严格阻断疫情传播风险。
为实现对进口冷链食品流转信息的及时掌控和对产品的追踪溯源,及时进行疫情风险预判、快速精准反应,山西于2020年12月底建设了“山西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各市级平台也陆续完成建设,已实现国家、省、市、企业四级进口冷冻冷藏肉品的信息互通。通过与总仓管理的紧密配合,进一步降低了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疫情的风险。
今年以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指导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按照“三专”“三证”“四不得”要求做好日常监管,主导开发了“山西省食品经营监管系统”和“山西省食品经营追溯系统”,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妥善处置了北京、天津等省市流入山西省涉疫食品事件10起,排查出未经总仓管理的进口肉品共计1400余吨并全部进行了有效处置。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的管理,着力解决执法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暂行办法》,从管理职责、总仓设置、检测消杀、人员防护、出入库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经向相关厅局两轮征求意见,同时与法律顾问及专家召开协调论证会,8易其稿确定为8章26条,通过了省局合法性审查和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核,并经省局党组会审议同意后报省政府。11月12日,《暂行办法》在全国首家以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下一步,山西将进一步完善全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与进口冷冻冷藏肉品监管总仓的有效衔接,提高收集和上传数据的精准性,不断加强对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可追溯性的管理,并逐步实现向其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的扩展和延伸。多角度广泛宣传《暂行办法》内容,督促经营者加强自我学习和员工培训,切实提升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规范行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经销来源不明进口肉品和未经全省总仓管理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查处。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