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预警交流 区域协同应对
中部六省推动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合作再上新台阶
□ 本报记者 秦海峰
“请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处处长杨丽峰同志就《中部六省食品安全重大风险信息发布事前通报制度》和《中部六省食品安全区域性高风险食品品种目录确定参考指南》作起草说明……”11月10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河南、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山西(以下简称中部六省)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协作视频会议。会议出台的上述两项制度,是中部六省在预警交流区域合作制度化建设上的创新举措,旨在进一步加强中部六省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提升食品安全区域风险防控和协同应对能力。
中部六省人口占全国人口29%,是我国粮食和食用农产品主产区,食品工业体量大,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地位重要。2019年11月,中部六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区域合作机制以来,持续加强食品抽检监测工作交流,出台食品安全复检机构一体化名录库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专家库,广泛开展区域合作,区域预警交流和抽检监测工作统筹推进。
在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中,安排监督抽检任务424.8万批次。前三季度,全国四级市场监管部门完成监督抽检任务419.1万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0.5万批次,总体不合格率2.50%,较2020年总体抽检不合格率(2.31%)上升0.19个百分点。其中,第三季度较去年同期上升0.37个百分点。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2021年前三季度四级抽检数据显示,中部六省开展监督抽检115.8万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18万批次,不合格率为2.74%,较全国总体抽检不合格率(2.50%)高0.24个百分点。会议明确指出,要把握中部区域食品安全特点,针对食醋、腐竹、油皮、粉丝粉条、干制食用菌、腌腊肉制品、小麦粉、绵白糖、酱腌菜、黄酒、茶叶、辣椒、花椒等类别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现象,要引起关注。
会议提出,要落实“检管结合”增强监管合力。一是食用农产品和重点冷链食品(进口畜禽肉、水产品)监督抽检,严格落实监管执法人员陪同抽样,对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无法溯源的,及时依法查处。各省局要加强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着力解决监督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无法溯源问题。二是对多次检出不合格的食品企业从严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对多次检出不合格和问题食品企业加强监管的通知》,对不合格食品企业强化常态化监管措施,同时部署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回头看”。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证核查处置“五个到位”。
会议指出,要以“你点我检”“小窗口”促进食品安全“大监管”。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将“你点我检”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重点活动之一,得到消费者普遍赞许。经初步统计,全国有31个省的246个地市开展丰富多彩的“你点我检”活动,各地广泛征集民意,大力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利用官网、公众号等途径宣传报道。
下一步,要继续推动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制度化、常态化,顺应消费者需求、引导广大消费者参与,提升社会关注度、扩大社会影响力。研究加强“你点我检”结果的应用,考虑作为制定下一年度食品抽检计划的重要依据。要充分发挥食品抽检数据作用,编制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制定政策提供参考。要加强机构管理,着力提升抽检数据质量。根据《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方案》,对2021年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数据开展抽查评分工作。组织对承担中央转移支付食品抽检任务的检验机构和复检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2020年全年、2021年上半年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形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进行通报。
会议提出,要根据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的特点,采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按照“信息共享、监管互认、协同高效、共建共创”原则,探索建立符合中部六省区域实际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新模式,全面创新风险预警交流工作方式方法,全力推进中部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合作迈出坚实步伐,共同推动中部六省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国质量报》【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