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新病出现” 杜绝“旧病复发”
广东将加强产品“实名实证”管理
本报讯 (记者 王 越)“广东省将加强产品‘实名实证’管理,强化产品质量管控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产品合格验证能力,履行产品质量合格保证责任。”这是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的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指导会上获悉的。
11月25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2019年以来各级监督抽查及检查中发现的存在质量问题的相关企业,召开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指导会,指导会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广东省2019年以来监督抽查中存在不合格产品的12类生产、销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及市场监管所相关人员,各有关质检机构负责人,广东省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专家等约5000余人报名参加了线上指导会,上线参会人数超1.5万人次。
会议通报了广东省重点监督产品质量总体状况和12种重点监管产品的监督抽查结果,介绍了广东市场监管部门对重点监督产品实施严格监管的工作思路和采取的监管措施。
会议强调,广东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认清形势,强化产品质量管控意识,切实做好产品质量建档,加强质量监督共建共治。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成品油、塑料购物袋、电动自行车等问题集中产品的针对性监管力度,杜绝产品质量问题“旧病复发”。
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对列入年度重点监督目录的产品继续采取最严厉的监管措施,集中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法、构建严格监管体系,进一步推进12类重点监督产品监管措施的落实,坚决防止广东制造产品出现普遍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将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管透、管好、管出成效,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广东省2021年省级重点监督产品目录12类重点监管产品包括成品油、呼吸防护用具、塑料购物袋、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燃气用具、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玩具、服装(儿童服装、校服)、照明产品等。近年来,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12类重点监督产品的经营者建档工作,加大对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覆盖面,强化产品实名实证管理,加大企业质量问题“清零”管理力度,探索产品质量信用量化评价和分类监管措施,加强产品质量行业监督,初步构建了重点产品质量严格监管体系,取得较好成效。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