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韩吴琦)近期,为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加强零售药店疫情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任务落实和公众用药安全。
开封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采取边部署、边通知、边行动的办法,进一步加大药店疫情防控检查力度。该局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双码查验、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等规定,督促药店员工做好每日体温登记、自身防护、场所消杀;督促开封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并一律下架具有退热功能的药品及医疗器械,不得在柜台、货架陈列;销售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继续执行实名登记制度;对有发热症状的顾客,主动劝导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疫情前沿“哨点”作用。
该局对具有“退热、退烧、发热、发烧、高热、高烧”等功能主治或适应症的药品进行梳理和反复论证,制定了包含63种化学药、133种中成药的退热类药品目录,统一开封市退热类药物下架标准,以方便全市药店执行和监管人员监督检查;在执行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坚持不断收集情况、加强调研和适时调整的工作方法,以保证工作政策的持续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开封市市场监管局对市区零售药店加强巡查暗访,对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药店责令立即整改,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政策的暂停经营,对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依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责任。
截至目前,开封市各县区共出动监管人员7296人次,对全市1120家零售药店(含零售连锁门店)进行了监督检查,累计检查零售药店(含零售连锁门店)2769家次,下达责令整改29家,责令停止经营企业3家。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