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岳 倩)日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河南省将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2年6月底前,全省高速公路已通车运营服务区将实现充电桩全覆盖。
根据《方案》,2021年年底前,河南省将完成国家级高速公路、省辖市和重点景区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桩建设,充电桩覆盖率达到70%以上;2022年6月底前,完成剩余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桩建设,充电桩覆盖率达到100%,进入全国第一梯队。河南省将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电力专线及供配电设施,新建充电桩均为快速充电,原有慢充设施改为快速充电,宜选择单枪功率为80千瓦以上。服务区已建设的快速充电桩,根据发展需求更换为单枪功率80千瓦以上,或采用更换电池模块等方式。
《方案》对服务区充电桩建设和运营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高速公路国道沿线、省辖市和重点景区周边服务区新建充电桩,要同时满足单区4台及以上车辆充电需要,后期根据需求增加。新建服务区及改扩建服务区充电桩建设数量占比不低于设计停车位总数的40%,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与服务区主体工程建议保持同步。在服务区建设和运营充电桩的企业,应具有设施管理平台,具备接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和中原智充App,并进行生产调试和举办远程控制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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