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三版>>

四川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打击9类违法违规行为

2021-12-09 12:40:49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张 东)“截至目前,通过组织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共查处广告案件71件,罚没金额365.79万元……”近日,从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紧盯医美广告乱象,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有效维护医疗美容广告市场秩序。同时,该局制定细化举措、工作指南和规范程序,进一步对医美广告监管执法中应通报或移送卫健等其他部门的6类情形予以明确,为成都“医美之都”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环境。

近期,成都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医疗美容广告宣传开展专项监测,对涉嫌违规的11家医疗美容机构、相关第三方平台和属地监管部门进行集中约谈;对某医疗美容机构网络直播营销过程中发布涉嫌违法广告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局还指导行业协会制定了医疗美容广告内容合规审查规范,着重梳理了医美广告的9类常见违法违规情形,引导行业自律守法经营。

据了解,违法违规的9类情形有:制造“容貌焦虑”;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表述;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保证功效,利用代言人、患者、医护人员作证明;变相医美广告;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宣称具有治病疗效;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宣称含有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广告发布平台未尽管理责任。

下一步,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严厉查处医疗美容广告违法行为,重拳打击危害性大、群众反映集中的医美广告问题。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各大食品生产、加 ...

  • 我国前11个月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超 ...

  • 大雪:窗外渐寒 寻一抹属于贵州的“ ...

  • 第八十三期 华美迪:以客户为中心, ...

  • 辽宁铁岭市探索“铁橡云台”滴灌式质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