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姚延敏)为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科学有效实施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制定并出台了《天津市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根据《规范》,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制定该市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规范,组织指导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者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本辖区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汇总、分析本辖区食品生产风险分级信息,加强食品生产监管。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工作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规范》明确了风险分级、程序规定、监管要求等内容。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4个等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发现食品生产者涉嫌存在违法情形先行立案查处,作为确定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的依据;同时,统计分析辖区内食品生产者风险分级结果,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问题清单。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重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频次做出临时调整。
《规范》共五章二十九条,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