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护工的权利义务有了标准模板
浙江制定发布医院陪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本报讯 (张 律 记者 曹吉根)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浙江省医院陪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已在近日发布,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在浙江省范围内生效实施。这是全国首个医院陪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引导破解医院陪护服务行业当前诸多难点痛点。
该《示范文本》分别制定了三方居间合同和双方合同,引导患者慎重合理地选择服务提供方,有效减少患者和护工之间的服务纠纷。三方居间合同明确了护工公司、护工、患者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双方合同则明确了护工公司与患者之间的服务法律关系。示范文本通过明确护工的休息时间、加班工资、服务内容、免责条款等保障护工的合法权益,进而提高陪护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示范文本》首次引入医院陪护服务责任保险条款,双方合同要求护工公司主动担当购买责任保险,三方居间合同要求居间方主动与患护两方共同协商责任保险或第三方责任保险购买事宜,有效分担、降低医院陪护服务期间发生的陪护人员和被陪护对象人身伤害等方面的赔偿责任风险。参与制定示范文本的专业律师表示,责任保险条款的引入将为护工无力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行业痛点提供创新且有效的解决路径。
针对医院陪护服务行业市场尚未形成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与不规范的市场管理间的矛盾亟待解决等情况,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于9月下旬成立工作专班,牵头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专题调研多家医院陪护服务行业代表性企业,梳理出行业发展现状,分析存在问题,邀请多家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共同研究合同规范解决方案。经过多月的努力,顺利共同制定出此次的《示范文本》。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合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医院陪护服务合同行政监管工作,重点对浙江省医院陪护服务机构做好宣传引导,协同浙江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全面推行使用《示范文本》,进一步探索实施医院陪护服务合同格式条款非法定备案的自愿公示,建立社会共治机制。同时,加大合同行政监管数字化应用,持续更新丰富敏感词句库,优化升级合同格式条款AI智能比对系统的功能,不断提升医院陪护服务行业霸王条款的发现和清除能力。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