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小军)今年11月,李某等3人因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被云南省石林县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并禁止在刑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12月13日,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涉及禁令的3人分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这是自《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云南省首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人员。
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管理办法》,是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的重要依据,实现多维度融合,将信用监管条线扩展到市场监管全业务条线,填补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监管的空白。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