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出通知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
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成效突出市县给予倾斜支持
本报讯 (实习记者 贾润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为适应“十四五”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更大力度激励地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进一步调整完善督查激励措施,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加强督查激励。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为通知明确的督查激励措施之一。
通知要求,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质量工作改革创新试点示范、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帮扶、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据悉,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务院办公厅自2016年起探索组织开展督查激励工作,先后对一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自2018年起,质量工作成为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措施之一。3年来,先后有30个地方因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国办督查激励。其中,2018年是北京市丰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省徐州市、福建省厦门市、河南省许昌市、湖南省湘潭市、广东省深圳市、陕西省韩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2019年是河北省迁安市、上海市奉贤区、江苏省泰州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滁州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赣州市、湖南省株洲市、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2020年是北京市西城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辽宁省沈阳市、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湖北省武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的督查激励措施还有:对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重点领域监管等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
通知还明确,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支持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优先支持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在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中予以倾斜支持。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