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龚志伟)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四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广安市岳池县市场监管局查办的李某涉嫌无照经营伪劣液化石油气案赫然其中。
2021年10月,广安市岳池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某充装站在销售的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该局执法人员联合岳池县公安局对辖区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展开集中检查,当检查位于岳池县九龙镇民生桥村的平安加气站时,在该加气站监控室的办公桌抽屉内发现6张购进二甲醚称重单。
经查,该加气站为整体租赁给当事人李某经营,李某为实际经营者。李某从2020年开始,以每吨5700元的价格分6次购进二甲醚136.01吨,冒充液化石油气以每千克6元的价格进行销售,货值金额为816060元。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规定,2021年10月21日,岳池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线索移交岳池县公安机关。目前,该案正在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中。
《中国质量报》【“铁拳”行动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