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口罩制假售假下杀手
又有三人因生产销售1.61万个“假口罩”获刑
本报讯 (许创业 记者 傅江平)近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王某等3人生产、销售“假口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对其判处刑罚,责令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0年4月17日至4月22日,王某等人负责的深圳某新能源公司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口罩应急备案的情况下,共对外销售16100个医用口罩。按销售单价1.8元计算,涉案16100个医用口罩共价值28980元。
据介绍,王某为该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0年3月19日,被告人王某、刘恒某通过颜某取得湖南某医疗器械公司出具的生产医用口罩授权书,并开始生产、销售医用口罩。被告人王某先从外地进货一批半成品口罩片,并由被告人刘恒某从李某处订购医用口罩包装盒、合格证,然后由被告人刘晓某在厂内负责组织工人将半成品口罩片加工包装为成品。
2020年4月22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坪山监管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口罩应急备案的情况下,生产、销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坪山监管局扣押涉案口罩90箱,共计18万个;扣押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内盒39200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外箱26个。经抽样检验,涉案被扣押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不符合相关规定。按销售单价1.8元计算,涉案18万个医用口罩共价值32.4万元。
据了解,作为我国防疫物资生产的重要城市和我国医疗器械产业重地,深圳市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全国抗疫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口罩紧缺的时期,比亚迪、稳健、宝能、富士康、长盈、深中海、三诺、思科兴等重点企业纷纷投产口罩,助力深圳口罩日产量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里由50万只/天提升到1000万只/天,比亚迪更是一度实现口罩日产量1亿只,成为我国最大的口罩生产企业之一。
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初期,口罩紧缺导致口罩零售价格暴涨,也导致市场中非法制售口罩行为屡禁不止,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更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从2020年至今连续组织开展了多次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仅在2020年上半年,该局就立案133宗,移送司法机关3宗,查获假劣口罩等防护用品161.3万件,涉案货值216.6万元。
在此次坪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之前,今年年中,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也对一宗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假冒注册商标口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是深圳市首次在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提起公益诉讼案件。
在坪山区法院审判的此次案件中,被告人王某、刘恒某、刘晓某违反法律规定,为谋取一己私利,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数量大,销售范围广,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3名被告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犯罪,依法应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3名被告人分工明确,互相协作,均系主犯,但被告人刘晓某的作用相对于被告人王某、刘恒某的作用较小,因此决定从轻处罚。最终,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3个月至两年6个月不等,处罚金7万元至10万元不等,判令共同支付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3倍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143370元。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依法监管,执法从严,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对自己和对市场经营者的要求,只有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才能更好地营造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才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