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好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论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 本报评论员
消费是经济稳定运行的压舱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稳定宏观经济大盘,需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稳字当头的经济诉求下,提振消费、强化经济内生动能的必要性明显提升。提振消费,除了运用好消费刺激政策,更应着眼长远,进一步做好改善消费软环境等基础性工作,所谓“功夫在诗外”。这就要求必须着力消除制约消费增长的不利因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意愿。
从近些年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表现看,国内民众的消费意愿不可谓不强,不过,与日益增长的需求和更高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市场上还存在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现象,使得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消费环境不理想,一些消费者会选择不消费或少消费。要改变这种状况,把被抑制的消费潜能激发出来,必须强化消费者至上理念,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净化消费市场环境,让消费者想消费、能消费、敢消费。
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市场环境,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强调,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着力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群众利益的监管执法是时刻不能松懈的持久战,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驰而不息、久久为功。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统筹执法办案力量集成效应,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办出一批让人民群众广泛称道、对违法分子广泛震慑的“铁案”,打出让监管长出牙齿、彰显监管为民的执法品牌。
坚决遏制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强化广告导向监管,持续清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加大侵权假冒、防疫物资和“一老一小”用品质量执法力度。强化网络传销监测执法,依法查处社交电商领域等新型传销行为。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不断优化线上市场秩序。持续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适时开展审批转告知承诺事项大检查,探索完善放管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相匹配的监管措施。
持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以研究制定《关于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见》为契机,系统完善消费维权制度。以开展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加快构建消费环境共治格局。以强化12315行政执法体系为支撑,健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实施12315五级联动效能评价体系,不断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能。深入推动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探索建立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推动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
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体现。市场监管工作要发挥贴近市场、贴近群众的优势和特点,找准市场环境中影响消费信心的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把消费充分提振起来,让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足起来。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