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国家标准1月1日起实施
国内新生产乘用车被要求配备“黑匣子”
本报讯 (记者 岳 倩)2022年1月1日起,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GB 39732-2020)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国内新生产的乘用车都被要求配备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vent Data Recorder,以下简称EDR)。
据悉,EDR称为汽车“黑匣子”,它在一定前提条件的触发下,可以记录车辆在碰撞前、碰撞时、碰撞后三个阶段部分车辆运行参数和安全状态信息,包括速度、ABS状态、方向盘的转向角度、气囊状态、车辆制动状态等数据,能有效还原事故发生前后的真实状态,可避免事故发生后相关方责任界定不清的问题。而市面上各种行车记录仪,记录的仅是视频信息、GPS数据等,无法对车辆运行状态进行记录。
据悉,早在2017年强制性国标《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发布时,就已经对乘用车配备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提出相关要求,其中第8.6.6条规定,“乘用车应配备能记录碰撞等特定事件发生时的车辆行驶速度、制动状态等数据信息的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若配备了符合标准规定的车载视频行驶记录装置,应视为满足要求。”为此,国家标准委于2017年9月提出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标准的制定计划。2018年6月,《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征求意见稿发布,开始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12月24日,《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随后,2021年2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发布,将8.6.6条修改为:“乘用车应配备符合GB 39732规定的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并明确该规定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悉,《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规定了纵向delta-V、最大记录纵向delta-V、达到纵向最大delta-V时间、车辆速度、行车制动状态、安全带状态、加速踏板位置等17项A级数据元素,纵向加速度、横向加速度、转向角度、制动踏板位置、驻车系统状态等43项B级数据元素为数据记录要求。
《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明确,EDR系统至少应选择以下条件中的一项作为锁定条件,包括安全气囊、侧气帘等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150ms时间区间内,车辆在向前方或者后方移动时速度变化量不小于25km/h。一般来说,这时车辆应该已发生严重事故。这种情况下,数据应该被锁定,且不被后续其他事件数据覆盖。
《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还明确了EDR记录功能应满足的要求。考虑到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巨大冲击力,EDR应记录在非易失性存储器中。当达到一定的触发阈值时,EDR控制器应触发数据记录。EDR系统至少应能记录连续三次碰撞事件数据。如果EDR系统没有足够空间记录一个事件,当前事件数据应按照事件顺序覆盖之前非锁定事件数据。考虑到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断电的可能性,EDR不仅要可以依靠车辆上的主电源进行工作,自身也应具有符合规定的供电能力,以防出现因为供电不足EDR无法记录数据的情况;EDR事件发生后,EDR记录的数据应能被提取,且应防止数据被篡改或删除。
针对实施环节,标准要求,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应满足除B级数据元素和数据提取之外的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应满足规定的全部要求。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