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农批市场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内蒙古52家农批市场建立电子档案
本报讯 (温雅迪 闫锡坤)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农批市场)监管作为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农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守好食品安全底线。
截至目前,全区各盟市统计上报52家农批市场,6782家入场销售者全部建立电子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开展农批市场全流程食品安全查验。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加强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及销售者入场查验,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重点加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信息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销售台账、食品销售凭证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示消费者不采购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教育引导入场销售者加强对采购渠道的质量审核,查验并留存规范的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确保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规范农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档案。该局要求农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义务,全面开展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信息摸底排查,统一建立《内蒙古自治区集中交易市场档案》、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销售凭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交易市场开办者日常检查表》文本格式,规范农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档案。
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整治行动。为改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脏、乱、差”现象,强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整治,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内蒙古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集中交易市场卫生规范整治目标,集中力量对全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及入场销售者主体责任、卫生管理要求、运输过程管理规范、贮存过程卫生规范、销售过程卫生规范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准确排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存在的重点问题和风险隐患,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
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三年提升行动。结合内蒙古自治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经营现状,从2020年11月到2023年11月,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按照年度和业态比例持续推进,到2023年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制度、档案建设、食用农产品自查、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销售者(企业)管理制度、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产品信息公示等全部符合要求,切实守住安全底线和疫情防控防线。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