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一版>>

江苏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罚、轻罚”规定2.0版

2022-01-12 10:27:11 中国质量报

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江苏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罚、轻罚”规定2.0版

本报讯 (记者 蔡美萍)为了适应立法和执法形势的变化,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机制,2021年12月31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出台2.0版《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版)。此项工作被列为2021年度江苏省十大法治惠民实事项目。

据悉,早在2019年8月30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规定》,这是全国首个以监管领域为分类标准、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体系全面的省级免罚规定。

《规定》包含一个规范性文件主体部分和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两个附件清单。规范性文件主体部分共17条,分别对基本原则、适用情形、裁量指引、适用程序等方面作出规定。结合执法实际,首次对“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方面的判定因素进行细化,为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提供指引。

两个清单分别为55项、21项,涵盖市场主体登记、价格、不正当竞争、电子商务、广告、促销、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专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计量、认证、食品、药品等领域。两个清单针对具体违法行为类型分别规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具体适用条件,真正做到“管用”“好用”。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1月7日的解读,《规定》2.0版具有5个突出特点:

突出重点领域。《规定》2.0版针对经营活动较为集中、民营经济重点关切、轻微违法高发频发、执法实践中迫切需要相关指引的食品、广告等重点领域,梳理相关轻微违法行为,设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具体条件。

聚焦“轻微违法”。全面梳理轻微违法行为,在裁量权限范围内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使市场主体不因轻微违法影响经营。同时全面排除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触及安全底线、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严重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严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严重违法行为,不予列入清单。

兼顾“不罚”“轻罚”。部分轻微违法行为由于违法行为性质等原因,不宜列入不予处罚清单,但在某些情况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减轻处罚。《规定》2.0版专门梳理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两个清单,针对不同违法行为的特点进行分类梳理。

坚持效果导向。《规定》2.0版对“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方面的判定因素作出细化规定,引导执法人员正确掌握行政处罚裁量方法。在不予处罚清单中,排除限期责令改正、逾期不改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重点关注法律规定应当或者可以直接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在减轻处罚清单中,排除处罚起点较低或者没有处罚起点的违法行为,重点关注处罚起点较高的违法行为。

注重程序规范。《规定》2.0版对立案、内部审批程序、责令改正的期限、文书等方面内容均作出指导性规定,通过更加完善的程序设定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保障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案件的正确办理,实现风险防范、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的统一。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最美不过人间烟火 贵阳小伙在大利侗 ...

  • 河北井陉:黑鹳“如约”井陉越冬

  • 蹲点7天,四川省苍溪县查获一批假冒 ...

  • 广西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燃气器具 ...

  • 山东省宁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市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