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易业浩 何正君)近日,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机动车市场监管所公布2021年家用汽车消费投诉情况。数据显示,机动车市场监管所全年共处理家用汽车消费投诉1213起,涉及消费金额1.29亿元,争议金额2554.7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0万元。
2021年,机动车市场监管所在处理的合同类投诉中,有关退订(定)金投诉538起,主要涉及消费者主观原因不想要车;商家与消费者沟通不畅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但商家认为责任不在自己;车到后发现是库存车、展车或车辆外观存在瑕疵。服务业收费投诉处理56起,主要涉及代办保险、上牌服务、解押服务等服务性收费,消费者认为收费不合理或未履行告知义务;保养套餐等增值服务不履行合约承诺的条款。
维修类投诉中,处理“三包”期内投诉350起,主要涉及新车短期内发生故障,要求退换车,对是否属于“三包”范畴存在争议,即车辆属于质量问题还是人为或外力引起的“三包”责任争议;销售前有过车辆维修记录,车主认为存在欺诈。处理“三包”期外投诉161起,主要情况为维修质量争议,即维修结果存在争议,如商家认为属正常现象,但消费者不认可;维修过程中,商家不诚信操作产生的纠纷,如是否以旧充新、以附厂件充当原厂件。
有关广告类投诉33起,投诉内容主要为店内广告有误导嫌疑,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选择;商家不履行广告作出的承诺。在21起商品(汽车周边)的投诉中,主要内容涉及汽车周边产品,如购买或赠送的车膜、脚垫、导航、底盘装甲等质量不合格;店内销售价格不合理。此外,机动车市场监管所还处理其他类型投诉54起。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机动车市场监管所在督促商家履行告知义务,在消费者知情的前提下签订合同的同时,采取调解、说理劝导等方式,消除纠纷。目前,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对买卖双方的积极协调,南宁市家用品牌汽车市场的消费环境呈稳定健康态势。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