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二版>>

云南出台税务优惠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2022-01-26 11:16:01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黄小军)近日,云南省税务局发布通知,就支持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等制定具体措施。

支持创业就业培育市场主体,依法全面落实支持和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按最高限额标准依次扣减有关税费;对月度销售额15万元(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制造企业降本增效,依法全面落实连续12个月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式;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支持“升规纳统”市场主体倍增,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一般纳税,仍可以选择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式,适用优惠征收率。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精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受理文书,为纳税人提供代办转报许可实施机关服务。简并税务证明材料,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保障市场主体能进能出的有序环境;落实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政策。

《中国质量报》【新闻快讯】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甘肃省兰州新区的鲜切玫瑰成功拓展国 ...

  • 浮式生产储卸油船N999 FPSO ...

  • 海南省琼海市冬季瓜菜迎来上市高峰

  • 用质量温暖你的生活——中国质量新闻 ...

  • 浙江杭州市临平区大运河管委会邀请本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