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东周)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公开发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在春节期间、冬奥会和今年3月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期间,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期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醒告诫书指出,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同时,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模糊标价、两套价格,不得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
在疫情防控上,严禁经营者对口罩、酒精、消毒产品等疫情防控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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