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冯子刚 记者 秦海峰)1月26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从四个方面对2022年药品监管重点任务作出部署安排。
一是开展“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夯实药品监管基础。着力提升监管体系和执法能力、智慧监管能力和队伍专业能力,完善检查执法机制,强化技术支撑,推进“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加强检查员、稽查执法两支队伍建设,为监管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二是实施“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强化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监管,深入开展高风险产品、医疗机构药械质量、药品工艺处方核查、药械化网络销售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安全风险,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制定出台优化药品领域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和减税降费具体举措,鼓励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和医药物流多仓协同储存配送。通过“提前介入”“平行检验”等方式,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主动对接企业创新研发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扶持培育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四是健全狠抓落实工作机制,确保部署要求落地见效。狠抓组织领导、工作调度、制度机制三项措施,充分发挥各级药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目标和标准、任务和举措、政策和制度“三个体系”,构建全面贯通、深度协同的工作矩阵,推动落实党政同责,形成药品安全治理合力。
会议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胸怀“两个大局”,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药品监管具体工作中。要深入开展“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模范机关创建和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为圆满完成监管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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