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培晞 王雨林 谢 峰)近日,江西省于都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将自然人许某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这是江西省首起因法院判决将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案例,将对强化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起到示范引领效应。
据悉,许某某因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于2021年9月18日被于都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并发出禁令。于都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许某某发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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