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近日,在山西省“两会”上,刘振国等51名山西省人大代表将目光聚焦白酒产业发展,联名建议尽快制定《山西省白酒产业规范发展管理条例》。目前,此件建议已被大会列为议事原案。
2021年5月,我国发布新修订的饮料酒、白酒相关国家标准《白酒工业术语》和《饮料酒术语和分类》。新国家标准规定,采用粮谷之外其他类别的食用酒精,通过液态法、固液法制造的产品,不能归于“白酒”类,而是归入“配制酒”类。
“抓住全国白酒行业进入新一轮洗牌和市场发展的机遇,必须尽快出台《山西省白酒产业规范发展管理条例》,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引导山西白酒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山西省人大代表、吕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振国介绍,吕梁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对全市白酒产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并赴贵州、四川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希望通过立法推动白酒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刘振国认为,与全国其他白酒产区相比,山西白酒产业发展还存在品牌保护意识不强、地理标志保护不足,白酒企业间存在无序竞争、行业内耗严重,白酒产业市场占有率低、龙头企业少,技术支撑薄弱、专业人才匮乏,地方行业性或产区标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四川和贵州几年前就由省人大颁布了白酒发展和管理条例,而我省目前尚未进行白酒产业规范发展的全省性立法,对白酒产业立法迫在眉睫。”刘振国说,机遇面前,白酒企业必须调整发展战略、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以应对新的挑战和冲击。
此外,地理标志的核心价值在于推动产品长期化的品牌建设,在市场上形成高识别度、品质卓越、消费者放心的品牌形象,成为国家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启动“汾阳白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但进展缓慢。吕梁白酒产区至今没有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为此,山西省51名人大代表联名建议,政府商务部门应当加强区域公共品牌的申报、认证和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山西清香型白酒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山西清香型白酒”名称的规范使用管理,依法查处侵犯山西清香型白酒知识产权的行为,定期对山西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中国质量报》【地方“两会”上的市场监管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