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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处罚宣传内容不实和使用不当广告语商务平台

2022-02-10 11:11:43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张 东)在日前开展的“春雷行动2022”中,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对成都某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内容不实、使用不当广告语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

据介绍,近两年,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多起针对该电子商务平台的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退款难和广告宣传内容不真实等方面。根据举报投诉,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对承载该平台运营功能的4家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平台存在宣传内容不实、使用绝对化用语、《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存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等问题,该局依据《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对4家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合计罚款187.5万元。

“处罚只是手段,规范才是目的。”该局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部门没有简单地“一罚了事”,而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对企业规范经营的指导,提出包括改进交易系统、修改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对容易产生消费纠纷的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完善、从机制设计上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完善售后机制、强化消费投诉处理力量、加快处理速度等要求,从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教育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自我纠错。

据了解,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的审慎包容柔性执法,既帮助“犯错”企业自我纠正、实现可持续发展,更是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和促进整个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据介绍,经过整改,该电子商务平台2021年下半年月均投诉量与上半年相比下降幅度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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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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