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 东)在日前开展的“春雷行动2022”中,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对成都某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内容不实、使用不当广告语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
据介绍,近两年,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多起针对该电子商务平台的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退款难和广告宣传内容不真实等方面。根据举报投诉,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对承载该平台运营功能的4家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平台存在宣传内容不实、使用绝对化用语、《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存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等问题,该局依据《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对4家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合计罚款187.5万元。
“处罚只是手段,规范才是目的。”该局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部门没有简单地“一罚了事”,而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对企业规范经营的指导,提出包括改进交易系统、修改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对容易产生消费纠纷的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完善、从机制设计上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完善售后机制、强化消费投诉处理力量、加快处理速度等要求,从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教育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自我纠错。
据了解,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的审慎包容柔性执法,既帮助“犯错”企业自我纠正、实现可持续发展,更是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和促进整个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据介绍,经过整改,该电子商务平台2021年下半年月均投诉量与上半年相比下降幅度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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