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
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 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
本报讯 (记者 史玉成)2月15日,国新办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就“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主题邀请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介绍有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王铁汉,以及信用监管司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一并出席。
据介绍,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进一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创新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的有效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我国大国竞争力的重要抓手。2019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11个地区开展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近日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对于记者比较关心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将如何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的问题,蒲淳表示,《意见》里已明确要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要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各地应注重做到两者的3个“对接”,形成工作闭环:一是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对接,确保分类结果能够及时、全量推送到“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二是“双随机”抽查比例、频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接,确保依据最新的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三是“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对接,确保依据最新的企业信用风险信息对分类结果实施动态更新。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全国市场主体历史性跃上1.5亿户,其中企业数量达到4800万户。对于这些企业来说,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后将有什么影响呢?蒲淳透露,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最主要目的是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使监管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无处不在”,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无事不扰”。“需要说明的是,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是动态调整的,企业应重视自身信用积累,降低自身信用风险。”蒲淳说。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领域已建立了四级的风险分级管理制度,王铁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推动食品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的有效衔接,对监督检查结果及行政处罚的信息,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会同相关部门在准入、融资、信贷、征信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使失信者、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付出沉重的信誉代价、商业代价。
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科学精准分类是关键。据信用监管司负责人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全面有效归集各类企业信用风险信息,二是构建科学且能不断迭代优化的指标体系,三是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
吹风会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还从建设北京市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强化成果运用、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运用场景3个方面,介绍了进一步优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北京市场监管治理能力的情况。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