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鲁利军)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近日,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支队咬定目标不放松,主动打出“组合拳”,根据“铁拳”行动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拉开医用氧气专项检查行动序幕。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该局采取“证照查、线索查、重点查、现场查、票据查”等措施,着重检查医疗机构(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院、诊所)等使用的医用氧气在采购、使用、质量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重点检查有关证(照)是否与物相符,是否在具有经营资质的企业采购等。专项检查组每到一家医疗机构,按照“认真问、病房查、实物看”等方法逐一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
截至目前,执法稽查支队共检查28家医疗机构,立案查处医用氧气违法案件4件,对一些医疗机构在经营中不将医用氧气纳入药品管理给予纠正,并限期改正,以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目标。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医用氧气纳入药品管理,医疗机构必须到有资质的药品经营供应商采购,且必须索证索票,强化日常管理;医用氧气经营者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中国质量报》【信息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