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
今年年底前企业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
本报讯 (记者 张文礼)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进一步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部署。
《意见》提出,2022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电子证照制发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社会化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减证便民”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电子证照应用制度规则更加健全,应用领域更加广泛,支撑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意见》从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动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全面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3个方面部署了11项具体工作,明确了分工负责的部门,涉及市场监管总局参与分工负责的有9项。
其中,在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参与分工负责的有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面向社会多样化需求,促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加大新技术运用力度,积极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创新3项工作。具体涉及的内容有: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并进一步拓展到纳税缴费、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研究探索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提供电子证照服务的模式等。
在推动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参与分工负责的有健全电子证照应用协同推进机制,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着力提升电子证照数据质量3项工作。具体涉及的内容有:建立健全涵盖电子证照应用业务、数据、技术、管理、安全等的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实施,抓紧完成存量证照标准化改造,全面支撑开展电子化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等。
在全面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参与分工负责的有进一步强化电子证照应用平台支撑,提升电子印章的支撑保障能力,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安全管理和监管3项工作。具体涉及的内容有: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电子证照公共验证服务,为政府部门、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电子证照核验服务;以电子营业执照为依托,以电子认证服务为支撑,构建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制作、发放、使用服务体系等。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