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一片“黄金叶”
浙江安吉县多措并举做大做强“安吉白茶”品牌
□ 潘柏林
近处,饱满的芽叶上,清澈明亮的露珠如珠串般滴落;远处,巍峨的青山重峦叠嶂、连绵不绝……近日,2022年安吉白茶专用新包装正式亮相,画面清纯灵动、色调明亮,体现出“纯粹好茶,安吉白茶”的品牌理念,进一步提高了安吉白茶的品牌辨识度和市场价值。
新安吉白茶专用包装分为通用版和个性化定制版。“在‘四标一码一监制’的基础上,让消费者更加轻松辨别原产地安吉白茶。浙江省安吉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用版和个性化定制版都必须具备“四标一码一监制”元素,即包含“安吉白茶”昌硕体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企业商标或合作社商标以及防伪码和“安吉白茶协会监制”字样。
安吉白茶专用包装的更新换代是安吉县强化地理标志品牌管理的举措之一。自2001年“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准注册以来,安吉县按照“一片叶子成就了一个产业,富裕了一方百姓”要求,以维护提升白茶品牌为核心,以务实举措加强品牌推广,打造“安吉白茶”区域公用品牌,诠释了地理标志兴农的生动实践。
如今,安吉县的白茶产业已从单株母树发展到1.3万多公顷规模茶园,年产量达到2008吨、年产值约为31.13亿元,带动全县茶农人均增收达8600余元,成为一片实实在在的“黄金叶”。此外,作为浙江省首个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茶叶品牌,安吉白茶2021年品牌价值达45.17亿元,连续12年跻身中国茶叶区域品牌价值前十强,成为全国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茶叶品牌之一。品种从无到有,品牌从无声到有名,影响范围从区域走向全国乃至世界,安吉白茶走出了一条地理标志助力区域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蝶变之路。
强管理 育品牌
为进一步提升白茶品牌影响力,开展“母子商标”管理模式是安吉白茶的创新之举。近年来,安吉县创新“母商标(安吉白茶)+子商标(企业、大户注册商标)”的“母子”商标品牌管理模式,通过母商标树立产业品牌形象、子商标明晰产品追溯,进一步规范白茶商标使用。
在维护母商标方面,安吉县积极完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使用的条件和申报程序,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机构开展可追溯的茶园管理制度建设,提升承印包装数量与白茶产量的匹配度,保障安吉白茶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促进安吉白茶产业健康发展。
早在2014年,安吉县就开展了在原产地范围内颁发产地权属证明工作,到2017年全面完成了全县1万余公顷茶园证的发放工作。通过颁证,安吉县建立起安吉白茶原产地信息数据库,不断推进从基地建设、生产管理、茶叶加工、包装使用到市场营销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建设,真正从源头完善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制度,实现覆盖全面、可信可靠的茶叶质量可追溯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安吉白茶品牌形象。
在子商标管理方面,安吉县推进全县安吉白茶生产企业参与驰名、著名商标认定,维护子商标的合法权益;引导子商标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浙江省商标品牌创建活动;有序引导企业参与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活动,不断夯实和提升子商标的品牌实力,通过打造区域品牌以点带面提升安吉白茶地理标志品牌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白茶品牌推广提供了有力支撑。
严执法 护权益
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是安吉县强化地理标志保护的一大重点工作。近年来,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打击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侵权行为,取得丰硕成果。
一方面,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强化与当地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并积极开展原产地区域内外的商标执法,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滥用规范标识、假冒伪劣等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违规使用“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行为。
另一方面,安吉县委托专业律师团队负责代理安吉白茶的维权,维护生产者的合法权利,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安吉县已累计查处180余起“安吉白茶”商标侵权案件。
茶叶包装是安吉县严厉打击冒用地理标志行为的重点对象。围绕规范茶叶包装标识标注,安吉县近年来制定了《“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等一系列文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合理数量的企业承印安吉白茶包装。据了解,印制安吉白茶包装必须持有安吉白茶协会出具的委托证明,按指定数量履行印刷任务,授权取得印制资格的企业需建立健全安吉白茶商标台账和档案备查,接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利人督察,旨在从源头加强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监管。
此外,安吉县还不断提升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真伪辨识度,将单一的电话查询升级为二维码扫描与电话甄别双向识别系统,从硬件端口有效确保了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可信度,使证明商标的使用长期处于有效的监管状态,真正实现了原产地品牌的统一包装、统一标准和统一管理。
用好一件地理标志,做强一个品牌,发展一个产业,造福一方百姓。在地理标志的助力下,如今的安吉县青山苍翠、绿水长流,万亩茶园香飘四方,白茶品牌名扬四海。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