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 俊 记者 龚志伟)“春雷行动2022”启动以来,四川省威远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燃气领域相关特种设备的监管,于近日查获一起交付使用未经检验的燃气特种设备案件,违法企业被罚款12万元。
该局在特种设备日常监察中,发现某企业不能提供正在使用燃气锅炉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有效合格检验报告。经查证,成都某设备公司与该企业于2021年4月签订了上述燃气锅炉的《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由成都某设备公司负责燃气锅炉的安装及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检验报告。该公司在未进行监督检验并取得登记证、检验报告的前提下,即向该企业交付使用了燃气锅炉。
对此,威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成都某设备公司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2万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