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振铎)近日,甘肃省陇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陇南市知识产权保护奖励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类知识产权奖励补助对象、奖励补助范围和具体标准。
《办法》规定,奖励补助申请人须为在陇南市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生产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户籍和常住地、主要创造活动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奖励范围包括专利奖励、商标奖励、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励;补助范围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等方面。奖励补助资金由陇南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管理。该办法自实施之日起,有效期3年。
《办法》的出台,为陇南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推动提升知识产权创新创造水平、有力构建新时代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