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四版>>

治理弹窗广告需打“组合拳”

2022-03-07 11:24:04 中国质量报

□ 廖卫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日公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弹窗推送广告信息,必须进行内容合规审查,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明示用户;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信息;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

(据3月3日新华网) 

眼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手机和电脑用户利用网络浏览新闻或工作已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但每每打开手机和电脑网页,弹窗广告便成了页面的“必访客”,而且涉及的内容很广泛,既有商品推销,又有产品广告,甚至还有“毒广告”。但对大多数用户而言,这些弹窗广告几乎没有任何信息价值,可用户想第一时间关闭却非一件易事,不是关闭键很难找到,就是按关闭键也关不掉。

上海消保委曾通过对600款App广告行为分析发现,58%的App含有广告,其中69.7%的内容广告不能“一键关闭”。这说明,弹窗广告“关闭难”已是一种普遍现象。根据《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可见,弹窗广告并非“无监管”“无规矩”“无限制”。

笔者以为,治理弹窗广告“关闭难”还需打“组合拳”。首先,平台应担责。网络平台应积极承担起严把关的主体责任,要严把弹窗广告的审批关和准入关,切忌不管三七二十一,任凭那些不良广告商在网络页面上发布广告,且恶意设置“关不掉”按钮,影响用户上网体验。其次,执法要从严。执法部门要对恶意发布弹窗广告行为进行严惩重处,不妨通过“高额罚单”“黑名单”“取缔发布资格”等处罚机制,倒逼其遵守发布规则。其三,对弹窗广告“关不掉”行为要规范整顿。不能任凭弹窗广告的发布者随意设置“关不掉”按钮,“为难”广大用户,要进一步规范弹窗广告“一键关闭”功能,让广大用户“想关闭就能关闭”。

当然,相关技术部门也可以采取技术手段对弹窗广告“关不掉”的恶意行为加以防范,对弹窗广告进行技术甄别。既让适宜的广告“能推送”,又让不适宜的广告“能拦截”,从而杜绝不良弹窗广告的侵袭。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达1.03亿户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游乐场特 ...

  • 安徽省明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卫健部门 ...

  • 全国人大代表走向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 ...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