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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提升安全性能“在路上”

2022-03-15 15:23:45 中国质量报

□ 本报实习记者 贾润梅

统计显示,2021年末,中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约3亿辆,且每年新增3000多万辆。然而,随着产品场景应用的升级和用量的增长,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安全事故也日渐增多。成都“5.10”电动车电梯内起火事件、杭州“7.18”电动车自燃事件、上海“2.8”电池充电起火事件等,都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信息显示,2021年全国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1.8万起。


胡肖飞 摄

锂电池存在安全隐患

电池检测机构相关专家表示,电池改装和使用劣质锂电池是引起电动自行车火灾的主要原因。目前,电动自行车锂电池产品种类和生产厂家较多,缺少规范管理,存在安全隐患。门店服务方面,以销售电动车为主,配套售后、维修。而以维修为主的门店,许多都提供更换锂电池或充电的服务,特别是有些涉及“换电”业务的门店,还有改装电动车、维护锂电池的服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在电商平台上,相关产品的价格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不排除存在梯次利用劣质锂电池的现象。

此前,国内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标准主要有两部,均为推荐性标准,导致现阶段市场上特别是电商平台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产品对于现行标准的执行度较低,部分无标、质量低劣的产品隐藏于市场和电商领域。

2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9日。

新标准即将出台,对电动自行车锂电池行业发展有利。据高工产业研究院等机构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两轮车锂电池出货量9.7GWh,同比增长76%,预计未来5年每年平均复合增长超过25%。行业研究人士认为,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强制性国标出台,将推动市场规范发展,利好龙头企业。申港证券分析师贺朝晖表示,电动自行车下游应用端行业集中度较高,是开展换电模式的典型场景,将扩大锂电池市场空间。

新标准的出台对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安全保障有利。基于严峻的安全风险和事故发生,《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要求》将加强产业规范,严格产业发展标准要求,防止和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以避免类似事故发生,进而推动产业健康发展,为消费者构建安全、便利的出行环境。

举报机制初见成效

目前,不少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奖励机制,动员公众共同监督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此前,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的推动下,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组织雅迪、新日、爱玛、台铃、小牛等11家电动自行车头部企业,建立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个人进行奖励。

不久前,某举报人在网络上发现名为“北京酷车联盟”的公司宣称提供改装电动自行车服务,随即前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附近的门店进行暗访。举报人发现,该公司不仅提供电动自行车调速服务,还可以更换大功率电池、电机。举报人立即向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设立的举报热线进行了举报。

该协会接到举报后,将相关线索通报西城区市场监管局。西城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发现位于西城区新街口西里一区6号楼一层的北京酷车联盟商贸有限公司和附近的北京台铃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其中北京台铃科技有限公司为台铃品牌电动自行车下属经销门店。两家门店内共发现了涉嫌改装过的“台铃”“爱玛”“豪臣”“麦威”等品牌电动自行车12辆。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违法车辆。经技术检验,确认这两家公司都存在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西城区市场监管局对两家违法企业分别作出没收违法车辆和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开展市场专项整治

为整治电动自行车行业乱象,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重点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等违反产品质量相关规定的行为。


泱 波 摄

2021年9月14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麒麟门大道9109号的南京纵驰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3号仓库内存有待销售的金箭牌电动自行车85辆及配件盒85套,涉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规定。同时,当事人还存有车辆速度控制器两个。2021年10月23日,涉案车辆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不符合标准中对产品尺寸限值的规定。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83383.6元,没收违法所得1099元。

2021年11月以来,浙江省开展全省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实地开展执法,查处质量不过关的电动自行车,维护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出行安全。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监督抽查,发现温州市瓯海新桥小蒋电动自行车店销售的TDR4135Z型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尺寸限值”项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案发,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1.4万余元,违法所得749元。该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于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2021年12月31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辆、没收违法所得749元、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13日,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媒体刊登电瓶车改装乱象的线索,对普陀区管弄路297号地下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仓库的承租方上海知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放于此的60伏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新大洲牌电动自行车以及修理工具和配件若干。经查,当事人自2020年起在58同城网站上开设网店,从事电动自行车租赁活动。2020年5月,当事人从不明身份人员处购买无合法进货来源的锂电池、充电器,用于改装电动自行车后对外出租营利。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两万元。

2021年12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全市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销售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198人次,检查商户7036家次。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经营性改装、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电动自行车、销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的违法行为,共立案48件,罚没款32.79万元,对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

消费提示

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检中心有关专家建议消费者——

【购车篇】

1.购买有CCC认证标志、具有合格证、标明执行强制性国标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

2.关注合格证上标示的蓄电池类型、规格型号、容量、生产厂家等是否与实物一致。

3.不得加装电池,不得改装电装及电路(如增加电池组、扩大容量、锂电改铅酸、铅酸改锂电)。

4.不得篡改车速,不得加装车篷、座位(儿童安全座椅除外)、高分贝喇叭、音响等设备或装置等改变电动自行车外形结构。

【使用篇】

1.仔细阅读说明书,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妥善使用和保管。

2.高温天气避免在阳光曝晒下充电,充电器及电池易积热;雷雨天气易增加漏电风险。

3.锂电充电器不能与铅酸充电器混用。

4.合理控制充电时长防止过充,长时间充电易引发电池及电路故障。

5.应在指定集中区域充电,切勿将电动自行车或电池带进电梯并带回家中充电。

6.骑行佩戴安全头盔,道路行驶车速控制在15km/h以下,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7.雨雪天气骑行,应适当降低车速,刹车注意增加制动距离,防止侧滑和掉头等,以免危及人身安全。

8.骑行时不要深度涉水,涉水高度不能高于轮毂,防止电机进水造成损坏。

9.不要用高压水柱冲洗,以免电子部件及配线浸水造成损坏。

10.避免充电器随车震坏。

【维保篇】

1.车辆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联系商家或指定的售后点进行维修,切忌自行拆装维修。

2.常检查多维护,防止电动自行车线路老化、磨损造成短路、漏电。

3.使用时间较长的充电器应经常检查线缆是否有破口、断线、脱线,输入输出插头是否完好可靠。

4.一旦电池浸水,应尽快更换。

5.禁止更换、使用劣质电池及充电器,优先在经销商处更换原装配件。

【遇险篇】

1.一旦发现锂电池电动自行车冒烟,必须尽快弃车远离。

2.电动自行车起火应用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尝试灭火,然后尽快报警。如在充电还应第一时间切断电源,防止触电漏电事件发生。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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