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龚志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中,四川省广元市以“四化”举措强化对零售药店销售“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药品)的监督管理,筑牢药品领域疫情防控线。
宣传社会化。广元市充分利用市场监管门户网站、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LED电子屏幕等多种媒介,持续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和疫情防控要求,并发出《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倡议书》,引导群众主动配合零售药店落实“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
管理规范化。零售企业设立“四类药品”专区、确定专人管理、专册实名登记等,统一使用“新冠疫情防控零售药店销售‘四类药品’登记表”,实名登记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基本信息。
管控智能化。广元市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计算机系统中加段代码,将“四类药品”定义为需要进行登记的属性,由此提示药店营业员在销售“四类药品”时需严格进行实名登记。
监管常态化。广元市跟踪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发布药店防控重点,动态调整监管力量,压实防控责任。“四类药品”监管和药品流通领域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同步安排,广元市市场监管局督查和该市各县区排查同步开展,对问题药店点对点交办,督促整改。
《中国质量报》【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