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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探索建立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

2022-03-29 14:29:41 中国质量报

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重庆探索建立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

本报讯 (谢旺江)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市高院)、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消委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全市各级法院、各级消委会应共同探索建立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

《实施意见》规定了双方协作的工作目标、原则和要求,提出建立诉调对接、消费纠纷分析研判、对口联系、联合宣传等4项协作配合机制。其中在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中重点强调积极探索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明确消委会可通过在庭审中协助举证、发表观点等方式支持当事人诉讼,法院应充分听取消委会的支持起诉意见,依法、公正、及时地维护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院和消委会协作配合开展消费纠纷诉源治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方法的重要实践。下一步,重庆市各级法院、各级消委会将以《实施意见》为指导,共同推进消费纠纷的诉源治理,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市场法治氛围。

据悉,2021年重庆市消委会确定九龙坡、璧山、大足等5个区县消委会作为消费纠纷诉源治理试点单位。九龙坡区法院、璧山区法院分别在该区消委会设立了消费纠纷案件巡回审判点,大足区法院与该区消委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2021年,璧山区法院通过“易解平台”、书面委托等方式委派或委托该区消委会调解案件24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4.75万元。试点单位工作实践取得良好效果,为重庆市建立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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