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维护车主权益
明确二手车也能享受“三包”服务
□高士伟 崔学民 本报记者 徐东周
在汽车市场,不少消费者将目光投放到了二手车身上。二手车,尤其是“准新车”出现故障,“三包”管用吗?
2020年11月10日,消费者张先生从河北省沧州市的王先生处购买了家用轿车一辆。2021年5月,该车在正常使用中出现多功能方向盘按键失灵情况,张先生共计维修更换配件8次后,该故障仍未修复,且厂家技术人员表示无法维修解决该故障,张先生遂提出要求退车。4S店联系厂家后表示可以退车,但由于是二手车,厂家要求按市场二手车评估价格退车。张先生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张先生核实具体情况,同时赶赴4S店,调取了这台车的销售档案及相关记录。在查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工作人员向4S店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汽车厂家的内部规定不能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车辆即使经过再次销售,汽车经营者仍然承担相同的“三包”责任。最终,4S店同意退车,按照“三包”规定扣除使用补偿费用后,向张先生支付退车款14万元。
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大量二手车特别是“准新车”涌入市场。但有很多二手车车主担心,因为办理了过户手续且往往是异地交易,自己车辆还能不能享受“三包”服务?车辆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其实,二手车车主们大可放心,因为我国的汽车“三包”规定对此有着明文的规定。
原质检总局令第150号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明确: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发生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三包责任不因汽车所有权转移而改变。
2022年1月1日,新修订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正式施行,第三十条延续了上款规定: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三包”责任不因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的转移而改变。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当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受让者继续享有“三包”权利,销售者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提供“三包”服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原所有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原车的维修证明及相关票据记录等材料。受让者一定要仔细检查相关材料是否完整,避免发生“三包”事项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中国质量报》